为系统总结全国高校在电子信息教育与教学方面的实践经验,推广优秀成果,“第三届全国高校电子信息实践教育大会”以“创新驱动教育发展,案例引领教学改革”为指导思想,组织开展教学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本次活动面向各高校电子信息、光电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核心课程负责人、实验实践教学负责人,征集并评选优秀教学案例。
1.全国高校电子信息实践教育大会组委会组织征集、评选与展示。
2.组委会负责确定评选范围,制定评选程序,设置奖项并宣传推广。
3.组委会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教学案例评审工作。
1.参评教师个人报名,须在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教学案例申报书至指定邮箱。
2.评审工作由组委会独立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内容为教学案例申报书(及其补充材料)。
3.获奖教师可在“第三届全国高校电子信息实践教育大会”进行案例展示或报告交流。
1.创新性:鼓励在教学理念、内容设计、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创新。
2.实用性:紧密贴合电子信息类专业课程,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
3.示范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性,能够为同类课程提供借鉴。
4.规范性:申报材料是否齐全、逻辑是否清晰,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本次参评教学案例须具备借鉴与推广价值,参评教学案例包括如下三类:
案例类别1:理论课程教学案例:选取理论课程的某一节内容(1~2学时),设计教学案例,展现教学设计与创新。
案例类别2:实验课程教学案例:选取实验课程或者实践项目的某一个相对独立的实验或者项目,设计教学案例,培养创新意识与工程能力。
案例类别3:产教融合教学案例:选取一个真实的企业/科研项目进行剖析,或者将某项产业技术或平台引入教学环节,或者结合某项技术(如AI技术)进行教学手段革新的教学案例。
注:如案例涉及多个类别,请作者选择其一申报,评审时将统筹考虑。
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案例征集于2025年11月12日启动,12月25日截止投稿,计划于12月底完成评审,并在2026年1月10日举行的“第三届全国高校电子信息实践教育大会”颁奖。
1.参评教学案例以附件A“案例模板” 教学案例申报书所示的文档形式投稿 ,并以“案例类别×-姓名-学校”命名,如“案例类别1-刘星-清华大学”。
2.若有补充说明的教学方案、实施记录、学生反馈、教学成果、教学视频、学生作品、课程考核数据等,可与参评教学案例文档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投稿。
3.参评教学案例发送至投稿指定邮箱:liux@tup.tsinghua.edu.cn。
1.参评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评教师及所在院校所有。
2.参评即视为作者授予组委会在本次评选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范围内无偿展示、汇编、网络传播其参评作品的权利。
3.参评教师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规,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因作品引发的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法律责任。
4.组委会及大会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不承担因参评作品知识产权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5.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发布《普通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优秀教学案例集》(或通过大会公众号、官网等渠道展示),并注明作者及单位信息。
本次评选的修改与解释权归全国高校电子信息实践教育大会组委会。
主办单位: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电子学科组
承办单位:
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协办单位:
教育部电子信息基础课程虚拟教研室
清华大学出版社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