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两项计量技术规范。
新规针对电子计价秤在生产、维修、检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着重完善了防作弊技术要求,强化了产品信息可追溯相关的技术要求、核查措施、测试方法与判定准则,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已于2026年1月8日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将于2027年1月8日实施,其中网联电子计价秤的实施日期为2030年1月8日。
根据新规: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企业自2026年1月8日起,不得再生产、销售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经营者自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并满足“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唯一性信息核查”等技术要求。其中,已在使用的网联电子计价秤可继续使用至2030年1月8日。
两项计量技术规范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千克、中准确度等级和普通准确度等级的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与检定,涵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用于商品称重计量和计价的电子计价秤产品。
计量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开壳锁机、授权解锁”技术要求,旨在解决随意拆机、非法调整的问题。新规明确要求,当电子计价秤外壳被打开时,应启动自锁功能;解锁只能由被授权人员通过高保密性动态密码实现。这确保了电子计价秤不能随意拆装和调试,堵住了拆机改装、替换作弊程序或加装遥控装置的漏洞。
二是提出“唯一性信息核查”要求,以解决产品真伪鉴别难题。要求生产企业为每台出厂的电子计价秤赋予唯一的身份信息(包括生产码、维修码等)。在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中,通过制造商提供的查验平台,核对现场产品信息与出厂信息是否一致。信息不符的,可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从而阻止其流入市场,实现制造和维修信息的可追溯,强化了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有助于源头治理。
三是提出“三码一封”技术要求,以实现关键环节的信息规范与安全防护。对“三码一封”(即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和铅封)做出统一规定,并明确了检定合格铅封的施加位置、覆盖面积和防护性能要求。此举旨在对电子计价秤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检定等关键环节实现信息规范与安全防护。
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
一审 朱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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