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越公开,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秉持“监督者更应自觉受监督”理念,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将人民监督从选择性参与转化为全流程融入,以公开透明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能全程参与案件听证并提出意见,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开透明。”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后,人民监督员倪女士由衷感慨。检察听证是该院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桦甸市检察院已组织听证51件次,126人次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的听证员参与其中。通过两微一端、检察开放日、普法宣传等多渠道广泛宣传,让检察办案过程可见可闻,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庭审观摩、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情况通报……该院将人民监督员监督嵌入检察办案各环节,构建起“全面参与、多元监督”的工作格局。“以前觉得监督是‘走过场’,现在每一种方式都能实实在在接触案件核心。”参与庭审观摩后的人民监督员王先生为这种“沉浸式”监督点赞。一年来,该院已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17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针对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整改问题21项,让人民监督员既能“看细节”,也能“提建议”,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如今,“十种监督方式”的全面落地,不仅为司法公正筑牢“防火墙”,更让群众感受到检察办案的温度与力度。桦甸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优化监督流程,让人民监督员的“眼睛”成为司法公信力的“放大镜”,以更规范、更透明的检察实践守护公平正义。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图片来源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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