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梅江区启用5套电子监控设备,具体如下:
据悉,该通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至9月15日,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
南方+记者 何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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