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明搜的是自家产品,跳出来的却是竞争对手的广告?这种“李鬼”变“李逵”的闹剧,如今有了新花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有公司利用AI批量炮制虚假测评文章,专门蹭同行热度,把潜在客户硬生生“拐”到自家店里。这种靠AI技术“搭便车”、截和流量的做法,不仅让消费者晕头转向,还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踩法律红线。技术不是挡箭牌,一起来看案件始末。
搜A软件被“拐去”B家警惕蹭流量套路
来自四川的某科技公司开发了数款帮助企业记录采购、销售、库存情况的商品管理软件,市场反响不错。企业负责人在网上搜索企业的软件名称时,却发现排名靠前的搜索文章链接的却是另一家软件公司的官网。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浩:平台的搜索规则就是关键词搜索。消费者在检索这些关键词的时候,比如说“某某软件怎么样”“某某软件怎么操作”,就会对应出现这一篇文章。进而点击那篇文章,就进入了被告官网的对应文章里面,里面也就有了被告自营竞品软件的一些相关信息,他自己的软件也就暴露在我们消费者面前了。
这家科技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发现,某软件公司在其官网发布介绍、评论自己所经营的科技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的文章,并设置“某某进销存”的关键词,使公众在检索自己公司产品时被引流至某软件公司网站。某科技公司认为,这种行为是在变相攫取流量,从而减少了自己公司的交易机会。该科技公司于是将这家软件公司告上了法庭,诉请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艳:买家本来是想选择我们原告的产品,但是被你们被告的产品给吸引过去,导致了一种不是很良性的竞争。
警惕AI搜索“投毒”生成大量伪测评
海量的竞品测评文章看似是真实用户体验、专业测评内容,实则全部为人工智能批量生成。法院审理查实,被告某软件公司为抢占行业流量,借助AI工具批量炮制数万篇低质测评文章,覆盖行业搜索词条,以此实现引流目的。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某软件公司为抢占行业搜索流量,以“进销存”为词根,利用AI批量生成文章标题,再交由AI自动生成相应文章,文章内容均为对某科技公司进销存软件的介绍和点评。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浩:被告的软件是一款进销存软件,它以“进销存”为词根,根据网站上出现的关键词,把它拓展成一个带有疑问的短句,里面就带着原告的软件以及其他同行软件的名称。比如说,这里面就是“A进销存软件怎么样”“A进销存软件怎么操作”“B进销存软件怎么定制”等等。生成了这么一批词根之后,被告再根据这些词条、词根把它交给AI软件,批量生成了相关的文章,规模高达数万篇。
法院认为,这种批量AI造文的模式,形成了流量垄断效果,几乎覆盖了行业内大量关键的搜索场景,变相攫取了搜索流量。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浩:我们分析被告的行为,本质上是利用AI,用一种“大力出奇迹”的方式,将想用来引流的关键词拓展到文章题目以及文章的内容。这些文章,它足以覆盖整个行业可能出现的这种搜索标题,实际上是攫取了整个行业的流量。目的就是为了引流,吸引流量,让自己的软件被更多的人看到。消费者去甄别和筛选有用信息的成本增加了,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院认为,该行为不仅降低了某科技公司的用户流量和交易机会,同时在网络中制造了大量垃圾信息,造成数据污染,扰乱了竞争秩序,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认定被告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浩:如果我们的软件,我们的产品想被更多的人看到,那靠的是口碑、点击量、广告投放等,那这个被告的行为就是相当于在每家公司门口都刷上了自己的广告,而且还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潜在的经济利益,就是说原告的一些可能交易机会,因为被告的行为丧失了。
所有AI内容都要在醒目位置标注“AI生成”
无事实依据、内容同质化严重的AI低质测评文章泛滥网络,不仅扰乱市场竞争,还严重干扰用户判断、抬高消费者信息筛选成本。法官提醒,AI是工具而非违规借口,使用者须对AI生成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规定,所有AI生成的内容都要在醒目位置标注“AI生成”。经法院查明,被告某软件公司在《标识办法》施行前,主动删除官网上相关AI生成文章。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软件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
来源:中国国际商会
9月9日至12日,中国国际商会组织300余位中方企业家代表赴俄罗斯参加第七届中俄中小企中业实业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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